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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工作计划,为加强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动态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 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

二、抽查对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各市旅行社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 2%;各市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2%

三、检查人员

按照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由省、市两级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活动。

四、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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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在营业场所悬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后,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设立社对分社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况;实际经营与交纳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否相符;旅游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旅行社分社业务档案是否保存2年以上。

(二)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单位是否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是否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具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是否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申请,并具有文化和旅游部出具的审核证明;跨省区演出的,是否具备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文旅厅将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督察组对各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进行督查,各市要高度重视,文旅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提供本市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企业目录清单。

2、强化结果运用。对本次联合抽查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严肃查处,及时公布处罚结果。抽查结果与企业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相衔接,形成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

3、加强工作协调。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文旅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文旅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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