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24 年度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对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时间
[具体检查时间段,例如 2024 年 5 月 1 日 -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三、参与部门
本次联合监督检查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四、检查对象及比例
旅行社:按照一定比例,通过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从全省旅行社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参照市场监管局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 A、B、C、D 类企业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抽取,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 [X]%。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从全省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 [X]%。
五、检查内容
旅行社
经营资质:检查旅行社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经营行为:查看旅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检查导游人员资质及执业情况,是否存在无证导游带团等问题。
安全管理:旅行社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旅游包车管理、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等方面。
财务状况:检查旅行社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依法检查旅行社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演出许可: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演出。
演出内容:演出节目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是否存在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
演出安全:演出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并落实演出安全应急预案;演出现场秩序维护情况。
经营管理: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票务销售管理情况。
六、检查方式
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起部门)通过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 [X] 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系统分别发送给其他配合部门,各配合部门按相应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实地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查看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演出现场等实际情况;同时审查相关资料,如许可证件、合同文本、财务报表、演出审批文件等。
联合检查:各参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七、检查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时间、对象、内容、方式及参与部门职责分工等,并向社会公布。
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程序,通过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进行匹配。
开展检查:联合检查组按照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示检查结果:参与联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进行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加强协作:各参与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作总结: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对本地区的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