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给的,是地板,不是天花板:
一个职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从来不是喊出来的,是靠制度设置、法治工具、利益平衡、宏观调控这四件事落地的。被平均的个体,现实处境确实骨感,但不能因为骨感,就否定整体制度设定背后的逻辑。
人力资源一旦推向市场,讲的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劳有所得:大学毕业生不再包分配,职业资格证也不保证有业可执,工资、养老、医疗由市场、企业、个人三方分担。既然市场化就业,就必然有竞争和淘汰,有挑选与被挑选。国家这一头承担的,是底线兜底。
想不通这一层,出路只有一条——回到计划经济:包就业、包分配、能接班,国家发工资、发养老金、发伤残补助,收一个,养一个。
二、当年的设计,叫主辅有序:
1999年导游体制改革,导游从"企业人"变成"社会人"。初衷很清楚:以旅行社专职导游为主体,社会兼职导游做辅助补充。当初的制度设计者大概率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社会兼职导游,更没想到这支做辅助补充的队伍,后来竟然成了主力,反客为主,旅游市场人力资源的配置压根就不是朝制度设定的目标所预计的方向去的。
到了2013年,《旅游法》并没有规定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活动时必须委派导游提供服务。一方面希望旅行社雇用必要的导游,一方面法律条文又给旅游市场留了不易察觉的空隙。市场博弈,只要有空隙就有人去钻,这没有办法,谁也解决不了这一客观规律——“胳膊(法律规定、行政命令)终究拗不过大腿(市场规律、供求博弈)”。
个人认为:要改变结果,就得回到规则本身去修正;苛责在规则下求生的个体,改不了任何结果。
三、同一片非洲,两种结果:
两个故事流传很广,真假暂且不论,但很能说明规则是怎么塑造行为的。
故事一,黑奴贸易的结算规则。早先按上船人数结算,途中生病死亡极多;后来改成按到达美洲的数量结算,生存率立刻大幅提高——同一条船,同一批人,规矩一改,行为全改。
故事二,两个卖鞋的销售员进非洲。第一个看见人人赤脚,转身就走:没市场。第二个看见人人赤脚,兴奋地打报告回来:要是能让每个人都穿上鞋,这是多大的市场。同一片非洲,一个看见绝望,一个看见生意。
回到我们自己:正是1999年的改革,让更多人有了考证资格;正是2013年对国内旅游灵活委派导游的规定,留下可派可不派的空间,适应了旅游市场自由行、自助游、自驾游的发展态势;适应了个性化、定制化、散客化的旅游市场需求;适配了小团化、碎片化、个体化的旅游市场供给。规则一放开,供给和需求就被重新塑造一遍。
四、留白是给路,空白是迷路:
中国画讲究留白。留白不是没画完,它是给你机会、给你渠道、给你空间,是给主动积极的人一个支点。它是药引,是鱼饵,是种子,是星星之火——看着只有一小片白,长出来可以燎原,给人以无数遐想,给创业者以发挥创造力、想象力机会。以小博大,说的就是这个。
《旅游法》没有明确说旅行社要配三名导游,这是留白:它给的是OPC(超级个体、一人公司)成长的可能,也有可能换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大的收益与发展可能。
1999年解开导游对旅行社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也是留白:歪打正着,反倒催生了大量的社会兼职导游,为旅游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攒下了一池子人力资源。
空白不同。空白是缺失、是失误、是失职,是堵,是迷路,是因小失大。
有的地方文旅部门强行执行"三名导游"规定,达不到就让旅行社注销许可证——许可没了,员工失业,企业倒闭,老板也失了业。这样的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清场。
当年就是把"必要的导游"锁死成"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份文件——《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今天回头看,在当年,在2013年作为一个过渡性的临时安排,弥补一规章层级对旅行社设立许可的具体条件的缺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旅游市场走到今天,旅游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旅游业的生态变了,再戴着那副老花眼镜真的看不清楚数智化的移动屏幕了,今天的3名导游规定恰恰是那最有可能阻碍OPC发展的门栓,强扭的瓜不甜,今天的旅行社小老板,那本质上就是一个小杂货店的店主,养活自己已经很好,不给社会添乱,不给国家增加负担,表面是自主创业,但本质上这也是一种就业啊!如果,将这些表面光鲜亮丽,实质也就是打工牛马的小旅行社老板弄关门,真的有利于创业就业吗?真的有利于市场的碎片化、小团化的需求吗?一件本想给导游保障的制度,如果结果变成了打翻导游饭碗的事,踹掉小老板灶台的事,这个规定还有价值吗?什么是大?什么是小?难道口头上的高大上、伟光正,正义,道德,公益,保障,真的比现实当中一个一个鲜活的个体所面临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更重要吗?事与愿违,很多事情,不是坐在办公室想象的那么美好的!
五、账要往大处算:
笔者的判断是:1999年解除人身依附、2013年国内游可以不派导游,这两条规则不是弊大于利,而是利大于弊。因为它带来了中国旅行社业在入世之后的那波大发展。导游数量的膨胀,本质上是市场规模的扩大、需求的增加、就业的带动、对社会实实在在的贡献。行业的消费贡献有目共睹,这正是制度松绑放出来的红利。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让所有人同时受益,市场化的阵痛躲不掉。我们不能因为个体在竞争中感到骨感,就否定整体制度对行业扩张、就业创造、消费拉动的历史性贡献。千万不要去做金大侠武侠世界中的“怪医”,救一人,必杀一人;帮导游而误小旅行社老板!
六、写在最后:四条对话的前提
第一,如果你的认知还停留在"旅行社小老板,既然做不到绝对合规,那就不该办企业、搞经营",这场对话很难有效继续。
第二,如果抱着二元对立,把小旅行社、门店的小企业主直接等同于剥削者、资本家、"吸血鬼",非黑即白,也很难深度对话。
第三,在员工、供应商、客户(实际上还有家人)的多方博弈链条里,大量小微经营者处在相对被动的一端。看不到这一现实,彼此就缺少共同的话语基础。
第四,如果评判企业只拿税收一把尺子,只拿旅游占比来说事(很多院校派跟我很严肃地争论过这个事),看不见吸纳就业、拉动消费、旅游出入境外贸、带动上下游、稳住社会收入结构这些账,同样没有探讨的基础。
一句话:
留白给路,空白迷路;
要看结果,先改规则。
(文:孙品安 ·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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