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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落细落实我厅《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鼓励引导旅行社企业积极经营旅游业务,加快恢复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政策传达到旅行社企业,加强宣传引导,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市场管理处,材料不全或未按照要求审计的,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9日
 
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细落实我厅《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鼓励省内旅行社企业积极发挥桥梁作用,拓展客源市场,招徕更多省外(境外)游客来江苏旅游消费,促进我省旅游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繁荣发展,根据《江苏省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报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主动调整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省外游客游江苏”“境外游客游江苏”等旅游业务;
 
2.接待省外(境外)游客过夜人天数不少于4000人天;
 
3.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6.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续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旅行社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未被江苏省旅游投诉警示机制警示两次以上(含两次)。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申报表(附件1);
 
2.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省外游客游江苏”接待人天数月度汇总表(附件3);
 
4.“境外游客游江苏”接待人天数月度汇总表(附件4);
 
5.旅游团队一团一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接委托合同、团队游客名单表、团队确认单、酒店确认单和票据、景区确认单和票据等。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旅行社企业在2023年7月14日前自愿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申报企业不得合并子公司经营数据,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集团或者是共同投资人的企业只能申报一家旅行社企业。
 
2.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对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省外游客游江苏”接待人天数、“境外游客游江苏”接待人天数等主要指标。
 
3.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境外游客游江苏接待人天数月度汇总表”“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申报名单汇总表”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团一档资料不报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
 
五、评定规则
 
根据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旅行社企业接待省外(境外)游客过夜人天数,由大到小排序。行程中至少有1个收费景区(当地政府明确景区免费的时间段除外)。计算标准:过1夜算2人天,过2夜算3人天,以此类推。其中,接待境外游客人天数按2倍计算,同等条件下星级旅行社企业优先。
 
为兼顾区域发展的差异性,支持苏北等地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其未能入围奖补名单的,按照最低档次奖补本市综合排名前3家。
 
六、奖补标准
 
旅行社企业奖补分4个档次,总计100家左右(含未入围)。
 
七、审核公示
 
1.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成立旅行社企业奖补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旅行社企业奖补名单确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实施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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