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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桐乡市财政局《关于要求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将财政补贴用于乌镇古镇保护与品牌宣传推广的函》,鉴于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桐乡市文化产业做出的突出贡献,为大力支持乌镇古镇保护与品牌宣传推广,桐乡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对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总计 143,429,440.18 元,并要求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将该项财政补贴全额用于乌镇古镇经营和保护、乌镇品牌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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